因纠纷无法返回 惟一急救车缺岗13小时
120急救车深夜出诊,医生和驾驶员说被患者家属打了;而对方根本不承认,反而指责医务人员没有及时施救。
前晚11点到昨天中午12点左右,第一医院杏林分院站点惟一的一辆急救车因这起纠纷无法返回站点。市120调度中心只得临时调派其他站点的车顶班,远道去接送病患。
急救人员
刚把病人抬上车,五六个人就冲过来拳打脚踢
小苏是市120急救中心的驾驶员,前天晚上10点56分左右,他们接报,一名受伤女子欲从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转院到总院治疗。急救车赶到时,一名女子躺在急诊室外的草坪上,十几名家属围在一旁。家属说,女子3根肋骨骨折,肺部受伤,要转院。
按规定,转院必须办理手续,家属要签一份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但医生刚解释完,其中一个家属就冲过来,用手勒他的脖子,还拿一个不明物体顶在医生脖子上,威胁说“不马上送病人走,再说什么办手续,让你死得很难看”。
小苏说,他刚把病人抬上推车,马上有十余个人围上来,其中有五六人对他拳打脚踢,他双手护住头,接着就被按倒在地,腰部又被连踢了好几脚。医生赶紧报警,医院的保安也赶来制止。
“将病人送到了岛内第一医院总院后,家属开了一辆小轿车跟过来,有一个人指着我说,要整死我。”小苏说,随后,五六个家属就围上来,拉扯他和医生的衣服。
不一会儿,中华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调解,双方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当时,家属叫嚣说,晚上急救车别想离开”,小苏说,“民警让我们单位另外派一部车来接我们回去。”凌晨4点左右,第一医院站点的120急救车将小苏他们送回杏林。
家属
“他们身上留有疤痕吗?连疤痕都没有,怎么说我们打人了?”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伤者家属王先生。王先生说,受伤女子是他的婶婶,前天晚上8点多不小心从楼上摔下来,摔断了3根肋骨,大家赶紧送她到第一医院杏林分院去治疗。办理了住院手续、拍了CT后,医院的医生就不怎么管了,婶婶手臂上有一个伤口还在流血,医生也不来治疗,于是他们决定转去第一医院总院。
王先生矢口否认家属殴打了小苏和医生。“他们是胡扯乱说,我要告他们120,他们身上留有疤痕吗?连疤痕都没有,怎么说我们打他们了?要是真的五六个人打一个,不把他打死才怪呢!”
王先生只承认双方起了口角冲突,但否认打人。“当时,我们让医生先抢救病人,医生却一直叫我们拿病历、办手续、交钱,现场也不作任何抢救,”王先生说,“而且他们把我婶婶抬上推车的时候很用力,离推车还有20厘米的距离,就把担架扔上去了,我婶婶当时就痛得哭起来了。”
对此,市120急救中心办公室主任吴先生说,一般接送转院病人时,他们遵循的是首诊负责制,转院病人的情况也较稳定,一般是不需要现场抢救的,而是直接将病人快速送往医院接受治疗。“这点可能很多市民不了解。”他说。
后果
事发医院120站点13个小时没有急救车
从前天晚上11点事发,到昨天中午12点这段时间内,因为急救车暂无法返回,因此杏林分院120站点没有急救车,接到附近病人求助时,120调度中心只得调派离得最近的两个站点——位于集美的第二医院和灌口医院站点的急救车,去接送病患。
“急救任务争分夺秒,虽然可以调派其他站点的车,但毕竟距离比较远,还好是恰好当天没碰上紧急的事,否则被家属这么一闹,后果很严重。”相关医疗人士说。
昨日中午,市120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带了驾驶员赶到第一医院总院,将杏林分院站点的急救车开回去,重返岗位。
说法
出诊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郑志宁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医护人员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但是规定并没有细化。
郑律师说,无论什么原因,如果病人或家属辱骂甚至殴打医护人员,并对其身体造成伤害的,根据相关法规,轻则要赔偿、被治安拘留,重则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阻扰急救人员救治,造成后果的,阻扰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六十四条也有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另外,郑律师称,急救人员在出诊中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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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急救人员常遭打骂至少两人因此辞职
而事实上,120急救人员遭打骂威胁的事件时有发生。
市120急救中心的杨主任介绍,120成立至今至少有两名120医务人员因出车时惨遭殴打而辞职走人。几年前,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到厦门120急救中心当医生,上班第二天出车接救病人时,只因询问病情时多问了几句,对方家属不耐烦,就打了他。这名大学生当天就收拾东西回老家去了,连招呼都不打一声,连辞职手续都没办,120急救中心联系他时,发现手机是关机的。
杨主任透露,几年前,杏林出了一起交通事故,轿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一死一伤,死者是当地人。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4辆车围住急救车,死者的二十余名家属围上来,威胁急救人员说,只准“抢救”那名死者,伤者不要去管,否则就要打人。“当时,出车的是一名女医生,打电话给我时,声音颤抖得很厉害,她非常害怕。”
杨主任说,目前相关的法规大多都是只规定急救人员的相关责任义务,并没有具体的法规来保护急救人员的权益和人身安全,急救人员被打了,很多只是小伤,往往就不了了之,但是这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伤害。“本来是去救人的,结果反而被人打,心理上肯定接受不了。”杨主任呼吁,应尽快立法保障急救人员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