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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刷社会保障卡

2011-08-19 08:39:04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867

   海峡名医网讯  17日,省医保中心消息称已下发通知,将在全省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异地就医卡的介质,并逐步停用福建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

   省医保中心称,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全省范围内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符合申办省内异地就医条件的,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卡,可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刷卡就医购药。

   为实现平稳过渡,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其持有的异地就医卡仍可继续使用。省医保中心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异地就医卡,各设区市也将根据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逐步停用异地就医卡,届时全省异地就医人员将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刷卡就医。

   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指导和推动本地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2011年10月1日前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卡系统改造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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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病门诊 医保可限额报销

   本报福州讯 (驻榕记者 张小燕)昨日省人保厅消息,全省各统筹区域内参保缴费居民发生门诊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可给予一定限额报销,参保人不再另行缴费。

   参保居民原则上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不超过10元,超过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0元,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控制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的10%左右。

   不过,为了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保报销,每个参保居民要选择一家定点机构签约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从各统筹区已列入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学校医疗机构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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