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基层卫生机构将全员竞聘上岗
2011-07-28 08:34:5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882
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关于推进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全员竞聘上岗,未能竞聘上岗的在编与非在编人员将被清退。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设岗时,要保证医药护技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一般卫生院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90%,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药护技岗位不低于总岗位数的85%。
按照要求,竞争上岗的对象为本单位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和非在编的(临时)聘用人员。非在编人员上岗后仍实行非在编(临时)管理,落聘人员予以清退,但会根据其工作年限等予以一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