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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夏日别忘了给“药品”避暑

2011-07-27 08:39:22厦门日报admin查看次数:904

    虽有温湿度调节设备,但为了节约经营成本,平时基本上处于闲置状态,这是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夏季药品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一家诊所存在的情况。药监部门提醒说,药品储存方式不正确将影响药效,还会危害健康,夏日别忘了给“药品”避暑。

    据药监部门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药品储存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大部分药品的基本保存方法是放置在常温(10℃-30℃)和阴凉(不高于20℃)的环境下。少数药品需要进行冷藏(2℃-10℃),放置在冷库或冰箱中,药品的储藏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小贴士

    夏季药品存放有窍门

    夏季的连续高温,常常会影响药品的功效,家庭储存药品一定要注意低温阴凉,特别是已打开包装使用而又没用完的药品,更要妥善保存。

    1.胶囊、冲剂、栓剂等制剂受热会出现软化、结块,所以应注意必须在阴凉处储存保管。

    2.各种散装的西药要注意分别放入密闭的玻璃瓶,内服药和外用药不能放在一起。

    3.暂时没用完的注射液,如胰岛素等,可以冷藏但不可以冷冻。

    4.酒精、碘酒等搽剂,放入冰箱时应拧紧瓶盖。

    5.液体外用药品如滴眼液、洗剂在夏季最好放置在冰箱中冷藏。

    6.外用的乳膏保存温度过低可引起基质分层,影响软膏的均匀性与药效,故只要在室温下保存即可。

    7.液体制剂如止咳糖浆、抗过敏糖浆、解热镇痛溶液或感冒糖浆,开瓶后一般只需要在室温下保存。

    8.大部分中成药都怕潮,热天更容易发霉、生虫。蜜丸不要多存、久存,要放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9.名贵中药材必须在低温环境下隔绝空气贮存,最常见的保存方法就是把它们晒干后,分别用干净的塑料袋或玻璃瓶密封,并放入冰箱冷藏室储存。

    此外,要经常(一般为3-6个月)检查药品是否超过有效期或变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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