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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门诊就医 最高可报销500元

2011-07-14 09:33:25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70

    今年步入校园的大学新生注意了,今年起,大学生基本医保的筹资标准提高,由去年的240元/年人提高到380元/年人,其中个人缴费80元,财政补助从190元/年人提高到300元/年人。我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统一。

    另外,本月起,大学生在我市38家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时,也可免费享受国家基本药物最高报销500元的优惠待遇。本月起,我市住院医疗费总体报销比例提高至70%,昨日,市医保相关负责人接听12333专线,就这相关政策接受读者的咨询。

    未成年人500元报销额费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参保的未成年人、大学生,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全额报销,其余门诊医疗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支付。

    500元的报销额度是否可以累积到下一年度?相关负责人说,是不可以的,该优惠政策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社保年度(即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使用国家基本药物费用最高可以报销至500元。若当年度500元报销额度未使用完,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度。

    还有市民问,个人账户有余额,到38家公立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会从个人账户上先扣吗?相关负责人说,不会,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费用,在500元内由统筹基金直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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