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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代言“抓小三” 市长下令撤广告

2011-04-28 09:42:2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532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知名童星小小彬替征探业者代言,写着“小小彬抓猴”(抓猴意为抓小三)的广告看板,放在客运车上全台“趴趴走”,台中市议员抨击“儿童抓猴”是负面教育,台中市长胡志强认为很不妥,且违反“儿少法”,下令今天起撤广告,不撤就开罚。  

   台中市议员蔡雅玲昨天在议会秀出这则车体广告,大幅童星照片搭配“小小彬抓猴”的醒目字样,她说,很多小朋友看到广告后好奇地问,“台中市怎么有这么多猴子可抓”,“台中是不是在办抓猴子的活动”,让家长很担心。

   蔡雅玲说,“小三”现象让征探业特别夯,业者以前把广告张贴在公车站牌、挡住公车路线图时就很糟糕,现在竟登上客运车身,公开利用儿童广告“抓猴”,实在离谱。

   胡志强严肃地说:“这个广告不可以在台中市出现!”他当场询问社会局及法制局,两单位都认为广告涉及违反“儿少法”,胡志强当场下令取缔。

   据报道,“内政部儿童局”昨天也认定广告商违反“儿少法”,小小彬的父亲小彬彬作为监护人显然失职,将由台北市社会局安排接受亲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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