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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签下2011年医改责任书

2011-03-02 11:15:3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71

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至200元

    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国务院医改办与福建省日前签订了2011年医改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

    《责任书》要求福建将医改实施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建立包保责任制,县(区)政府按一人一院(中心)要求派出干部包干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补助标准提至200元

    在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主要任务包括: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10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逐步降低、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于新农保试点社会反响很好,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全省推开。原定于“十二五”末实现的民生承诺有望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提前实现。

    基层药品零差率销售

    在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主要任务包括: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落实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的足额补助。

    鼓励基层上门服务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完成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甲水平、1-3所达标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每个街道都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安排30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和巡回医疗。

    50%居民建电子档案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主要任务包括: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25元。完善并严格执行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提高服务水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人数分别提高到152万人、46万人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6.82万人,乳腺癌检查1.2万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为13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

    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

    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主要任务包括:在厦门市和省级试点地区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100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

    所有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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