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护士最多负责8位患者 三级医院推行优质服务
2011-02-11 09:42:06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66
●卫生部要求1名护士平均负责患者不超过8个
●我市11所三级医院今年将在所有病区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并建立起长效机制
卫生部近日发布《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要求在2010年底所有三级医院必须启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基础上,2011年全面推进优质护理服务。记者近日了解到,我市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正在开展,试点病区的患者满意度明显提高。
2010年3月,卫生部确定首批72所重点联系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并进行定点指导,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名列其中。当年4月,第一医院在我市率先启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选取护理任务最重、难度最大的6个病区(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干部特诊保健科、普外科、糖尿病科、重症医学科)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第一医院护理部副主任丁玉兰说,目前该院的优质护理工作已扩展到19个病区,对患者入院到出院实行整体护理,1位护士一般最多负责8位患者,基础护理工作全部由护士承担,以确保护理质量。
据悉,继第一医院之后,去年我市各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也陆续启动了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此举提高了患者满意度,患者陪护和自聘护工比例降低,病房秩序好转,医疗护理质量进一步得到保障。今年,我市11所三级医院将在所有病区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并建立起长效机制,积极争创国家级和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