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出台高端医疗服务评估管理办法
2011-01-11 09:57:4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81
每床位投资超80万,床位不低于100张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卫生局获悉,为了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满足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厦门市从今年起正式出台实施高端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及评估管理办法。最低床位数量不低于100张且每床位投资额80万以上的医疗机构,或总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并具备高精尖医疗设备、优秀的医疗管理团队、医疗服务管理理念,具备理念先进的医疗质量管理及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方可申报高端医疗服务项目。
据介绍,高端医疗服务项目是指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关心医疗卫生事业并具有投资医疗卫生事业意向的投资者(含医疗机构)为满足国内外高端服务需求所提供的,以患者为中心且技术水平高超的个性化、精细化、高附加值、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项目。
根据该办法,高端医疗服务项目的投资者向厦门市卫生局提交申报材料后,市卫生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并由厦门市医学会组织设立的高端医疗服务项目评估专家库评估。根据评审标准,得分80分以上的方可确定为高端医疗服务项目。
厦门市卫生局局长黄如欣介绍说,厦门今年在保障基础公共服务的基础上,将重点推动和扶持高端医疗服务的发展。未来对厦门医疗机构的区域管理上,岛内以控制新医疗机构为主,鼓励发展高端医疗机构;岛外则优先发展翔安、同安等缺乏医疗资源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