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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可认定为工伤但认定难

2010-08-07 10:28:12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96

   “在工作时中暑,算不算工伤?”近日,很多市民都想知道。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目前我市还没有因为中暑认定为工伤的案例,中暑认定工伤的过程颇为周折。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中暑属于职业病的一种,而《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职工患有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高温环境下劳动引发的中暑应该属于工伤。


    按照工伤认定程序,高温作业发生中暑后,劳动者首先要到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般是疾控中心)鉴定,由该机构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诊断属于职业病,劳动者据此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不过,中暑后认定工伤并不容易。


    按规定,职工如果发生中暑,应直接到职业病诊断机构治疗,治疗过程中可以认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如果没有条件,患者也可先到医院去治疗,但病情稳定后要把相关材料送到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患者拿着证明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后,方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实际上,职工中暑后,通常第一时间都是到普通医院就诊,目前我市各大医院都不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有些职业病可以到市疾控中心进行认定,但是中暑职工想进行工伤认定,必须要到福州职业病诊断机构做鉴定。而即使到了福州,中暑的很多症状都可能缓解,能否被认定也成了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通常情况下,普通的中暑多休息就会好转,只有重度中暑才需要职业病认定。如果能把中暑治疗和职业病诊断结合起来,在同一个地方就能完成这些事,中暑工伤鉴定才能实现更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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