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历附20万“感恩金”获判无罪
2010-04-15 09:50:1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44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已经拥有公务员资格的法学与土木双硕士,为了求得台北县府研考室副主任的官位,竟荒唐地在履历上附加一张写着“感恩金”的20万元支票,结果被依“违背职务行贿罪”起诉。但经过多年诉讼,台“最高法院”判他无罪定谳。
据报道,6年前,有公务员资格、本身还有法学硕士与土木学硕士学位的黄文潭(56岁),在应征台北县府研考室副主任时,在自己的履历上附上一张20万元支票,上面还写着“感恩金”、“如蒙录用”、“感恩人黄文潭敬呈”等字样,希望凭此取得职位。
结果弄巧成拙,第一关书面资格审查时,就被以“侮辱县府清誉”等理由淘汰,并被移送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的“违背职务行贿罪”起诉。
出庭时黄某辩称,自己本意并非贿赂,而是因为之前应征其他公职都不顺利,所以才寄支票当饵,希望“引起注意”,获得公平参加甄选的机会。结果一二审都判黄某无罪。
二审法官认定,由于黄某早已拥有中兴大学硕士文凭,已经符合资格,所以显然在第一关应征资格初审时,完全没有行贿的必要。如果目的是贿赂第二关的甄审委员,则因黄某所开支票日期空白,其实等于废纸,并且支票并没有到达任何委员手中,与“金钱或可以金钱计算之财物”的行贿最要件不符。
法官还强调,即令黄某真有行贿的意图,但在实况下也顶多是未遂犯,而“违背职务行贿罪”不处罚未遂犯,所以判他无罪。台“最高法院”昨天维持原判,全案至此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