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慢性病纳入闽农村医保统筹
2008-04-14 16:50:00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937
据新华社福州4月6日电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福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家组根据当地慢性病分布及发展的特点,选择了10种相对经济负担较重的重大慢性病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的慢性病种。
这10种慢性病种为: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
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说,把门诊就医的部分重大慢性病种纳入大病统筹范围是保障水平提高的体现,福建各县(市、区)将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几种慢性疾病作为本地门诊统筹的病种。
杨平说,实行门诊统筹补偿要根据门诊统筹基金总额、当地慢性病患病率及其门诊费用水平,合理确定慢性病种,合理确定各病种的基本用药目录和治疗项目,合理测算制定补偿方案,设立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项线。
福建省2004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7年已经在全省有农业人口的80个县(市、区、管委会)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这10种慢性病种为: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癫痫病、高血压(含中风)、糖尿病。
福建省卫生厅厅长杨平说,把门诊就医的部分重大慢性病种纳入大病统筹范围是保障水平提高的体现,福建各县(市、区)将根据本地实际选择几种慢性疾病作为本地门诊统筹的病种。
杨平说,实行门诊统筹补偿要根据门诊统筹基金总额、当地慢性病患病率及其门诊费用水平,合理确定慢性病种,合理确定各病种的基本用药目录和治疗项目,合理测算制定补偿方案,设立起付线、补偿比例和封项线。
福建省2004年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7年已经在全省有农业人口的80个县(市、区、管委会)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