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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学生溺水悲剧再度重演

2010-04-02 09:22:15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143

溺水成我市学生意外死亡头号杀手,安全教育周再敲警钟

 

    3月29日是第十五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本周又是第三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前不久发生的南平“3·23血案”,让这个安全教育周格外令人瞩目,也使更多的人关注校园周边安全问题。

 


    今天,我们把视线放到了厦门学生非正常死亡原因的现状上。数据显示,溺水是厦门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如果说南平“3·23血案”是个极端个案的话,学生溺水事故却一直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


    如何让溺水的悲剧不再重演?记者就近年来厦门学生溺水事故做了调查,并邀请相关人士支招。


    现状  溺水占了学生非正常死亡半数


    近几年来,溺水死亡,一直占据厦门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半壁江山。


    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厦门教育系统在校园内和学校组织的活动中未发生意外死亡事故。不过,全年校园外意外事故22起,死亡27人,其中溺水事故占一半,达到11起,死亡16人,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


    据厦门市教育局未保办介绍,目前发生的溺水事故类型主要有3种:一是游泳溺水,学生私自在没有大人陪伴及必要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到不明水情的水域游泳溺亡,此类事故多发生在虽会游泳但技术不精又麻痹大意的人群中;


    二是失足滑落的溺水,学生课余私自到不明水情及环境的水域边戏水,失足滑落水中丧生。事故多发生在山区、农村,发生事故的人群多是不会游泳的学生;


    三是工地、深坑积水发生的溺水,事故多发生在城乡建设工地、废弃的建筑坑洞、采石场、石灰池等,发生事故的人群多是不会游泳的幼年学生。


    分析  节假日在水边玩耍是最大诱因


    说到溺水,大多数人会把目光集中在游泳上。不过,从近年发生的溺水事故来看,真正因游泳溺亡的并不多,而在池塘或溪岸边玩耍是溺水事故的最大诱因。


    市未保办介绍,从2008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因在水边玩耍而溺水的有8起,死亡10人;因游泳而溺水的有3起,死亡3人;因洗澡而溺水的有1起,死亡1人。而2009年的情况,与2008年基本相似。


    此外,就溺水事故发生时间而言,节假日、双休日是高发期,2008年发生的12起溺水事故,就有11起发生在节假日。就事故对象而言,从近年来的数据显示来看,小学生、男生是发生溺水的高危人群。


    而就溺水地点而言,池塘是高危地带。2008年的数据显示,在工地建筑坑洞发生4起,死亡5人;在池塘发生4起,死亡4人;在溪边发生2起,死亡3人;在水沟发生1起,死亡1人;在避风坞发生1起,死亡1人。


    建议  家校、社会合力构筑安全屏障


    市未保办认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合力筑起安全屏障,家长负起监护职责尤为重要。从近年溺水事故看,外来工子女和农村小孩是高危人群。


    作为家长,要告诫孩子危险的地方不能去,特别是一些从北方来到南方的外来工子女,由于不熟悉南方情况,雨水高发期时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坑洞、水洼等,都很危险,不要随意去玩。


    学校要教育孩子远离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有关责任单位对于有潜在危险的场所要及时安装防护措施,并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要有防护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比如,施工场所要围好,不要漏出一个洞,让小孩可以爬进去。


    市未保办特别提醒,发生溺水事故时,不提倡学生下水救人,应立即求救。如要救人,从岸上或船上提供帮助是最基本的尝试,但是必须确保自身安全,防止被拖带入水,避免无谓的牺牲。


    【支招】

    在我们身边,溺水事故频发。特别是一些外来工子女以及农村孩子,由于家长疏于管理,更是溺水事故的高危人群。结合2008—2009年厦门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典型案例,针对游泳、失足滑落以及工地积水等可能会发生溺水的领域,为您推出防溺水安全指南。

 

    游泳:不到不知水情处游泳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的地方去游泳。除江、河、湖、海、溪边之外,水池、排污渠、窨井、采石坑(洞)、粪坑、蓄水池、鱼塘(池塘、虾池)等都可能因学生玩耍或游泳而发生溺水事故。


    2009年 8月 30日,XX小学两个二年级学生到校报名注册后的回家途中,因到距学校1公里多的偏僻水塘游泳,后溺水身亡。


    2、必须在家长、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容易抽筋者不宜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

 

    失足滑落:远离不安全水域


    学生一定要做到课余时间不要私自到地理环境不明的野外游玩。有组织地在野外游玩时,也应注意观察周边环境,远离不安全水域。在水域边游玩时,要有大人陪伴,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008到2009年,因玩水失足滑落而造成的溺水事故,成为学生溺水事故的最大诱因。


    2008年8月13日下午3点左右,XX小学三名高年级学生相约到同安大同街道南门桥底下看人家钓鱼。三人在桥底下玩耍,其中两人不慎落水,后因溺水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


    工地积水:要防止失足跌入


    课余时间不要私自到不明情况的工地游玩,也不要到废弃的工地、厂房、仓库、采石坑等地游玩。


    路过工地及已废弃的厂房、仓库等地时,应结伴而行,并认真观察周边环境,快速通过,防止跌入水池、排污渠、窨井等发生溺水。


    通过农村的田地、小路时要注意观察,防止失足跌入隐蔽的水池、采石坑、粪坑、蓄水池、鱼塘等,发生溺水事故。


    这几年,工地积水、深坑积水发生的溺水事故频频发生。有以下典型案例:2008年6月15日,XX小学一个二年级学生和一个五年级学生在钟宅一工地水坑旁玩耍,不幸溺水身亡;


    2009年10月7日,XX小学一个六年级学生、一个五年级学生等三人相约到星海湾工地玩耍。其中一人在工地积水坑失足落水,另一人伸手去救,一并落水,另一人见状呼救。学生家长组织人员到积水坑施救、送医,但2名学生均已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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