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药品动态 >> 查看内容

闽医保最高支付=年均工资6倍

2010-03-01 09:12:23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271

    今年,我省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将提高到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稳定保持在75%。近日获悉,省政府印发《福建省201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今年,全省城镇职工(居民)参保率要求达到95%,通过多种形式将医保最高支付提高到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医疗救助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


    异地就医结算的对象,从城镇职工扩大到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对象。


    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关系在全省不同统筹单位之间转移接续。完善新农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即时结报。


    全省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台商投资我省的医疗服务业。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1.027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