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灾演练女孩摔断门牙
2010-02-08 10:03:19海峡名医网admin查看次数:1036
学校组织防灾演练,一个六年级的学生在疏散中意外摔倒,导致摔断了门牙。近日,法院判处学校应负担七成医疗费。
13岁的娟娟是同安一所小学六年级的学生。2009年5月8日上午,学校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震防灾演练。演练一开始,学生们便按照演练方案迅速撤离教室。娟娟随着急奔的人流跑到了楼梯。下楼时,娟娟意外跌倒,随后,班主任和家长一起将娟娟送进市第三医院。
经医生诊断,娟娟一颗门牙冠折,两颗牙齿松动。娟娟的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外加精神损失费,共计17345元。
根据相关条款:“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据此判处学校支付70%的医疗费用和1000元精神抚慰金,共计761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