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药品致患者病情加重 草药康复店店主获刑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颜梅丽 通讯员 同检)近日,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宣判,被告人陶某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将西药磨粉搭配草药自制“偏方”销售,导致患者用药后病情加重或出现不良反应,其行为构成犯罪。
迷信偏方乱吃药 服用后病情加重
2023年9月,患有脑梗的马先生经人介绍到同安区某草药康复店看病。马先生自述病情后,店长陶某在没有进行任何检查的情况下,就判定马先生的脑梗需要定期针灸并服用店里的“秘方”药物治疗。马先生信以为真,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还出现了胸闷、胃胀的情况。更糟糕的是,接受针灸和拔罐后,马先生的右脚还走不了路。马先生感觉上当受骗了,向陶某讨要说法未果,无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无独有偶,患有关节炎的王女士经人推荐来到同一家店看病。陶某当时承诺:“店里卖的药是草药做的,效果好,吃了就不痛了。”王女士相信了,花2900元买了该店的所谓“特效药”回家服用,结果出现了呕吐等不良反应。王女士也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自制偏方卖假药 得利不成反获刑
同安区检察人员在履职中发现上述线索后,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6月,陶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经查,2023年1月至12月,陶某经营的草药康复店未取得过药品相关批准证明,但其用磨粉机将治疗关节痛、腰疼、风湿、胃病、皮肤病等西药磨成粉,再搭配白花刺、地瓜根、车前草等草药制成药粉和药丸,分装成腰痛药粉、腰椎丸、风湿关节丸等多种产品进行销售。经检测,这些药品均检出安乃近、非那西丁等化学药物成分,服用不当会危害人体健康。
该案侦查终结后,被移送至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认定,陶某在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情况下,生产、销售药品,危害患者生命健康,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同安区法院采纳了同安区检察院的起诉意见,对陶某判处相应刑罚。
检察官提醒
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实行严格准入与监管制度。任何药品均需经过严格、科学的药理、药性及临床试验论证,获批后方可生产销售。自制的“偏方”“秘方”往往成分不明、剂量不清,可能延误治疗,引发未知风险,直接危害使用者健康,同时严重扰乱医药市场秩序。
提醒市民,购药用药请务必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或药店;切勿轻信、购买来历不明的所谓“特效药”“祖传秘方”。如发现无证销售药品或制售假药行为,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