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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开始受理

2025-11-12 09:58:53人民网佚名查看次数:7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启动

在册在籍学生幼儿不再区分户籍,均可参保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2026年度上海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即日起开始受理,至2025年12月25日结束。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连续参保的人员,可享受2026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医保待遇。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在非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者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在待遇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6年上海落实居住证参保要求,进一步扩大居保覆盖范围,在本市依法设立的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籍学生和幼儿,不再区分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均可参加2026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2026年政府财政继续加大对城乡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提高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60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700元/年、财政补助6901元/年;60—6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760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870元/年、财政补助6731元/年;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调整为458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1040元/年、财政补助3541元/年;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289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2491元/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筹资标准调整为1621元/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年、财政补助1221元/年。

本市职保参保人通过家庭共济,可以为配偶、父母、子女以及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2026年居保参保费。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 周程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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