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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获批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

2025-09-22 11:01:32人民网佚名查看次数:5

       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同意安徽、江西、陕西省药监局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的批复》(国药监药注函〔2025〕75号),我省成为全国14个获得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资格的省市之一。

  获批试点资格后,省药监局可为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重大变更补充申请申报提供前置指导、核查、检验和立卷服务,需要核查检验的补充申请审评时限将由200个工作日缩短为60个工作日,压缩幅度达70%,对进一步推动我省医药产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用和产业迭代升级以及提升我省药品审评审批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2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在有能力、有条件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并从加强组织实施、具备审评能力、制定管理制度、强化支撑保障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试点工作条件。

  省药监局迅速响应,积极对接国家药监局,加强汇报沟通,并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对照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药品审评机构——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软硬件建设,优选11名审评人员赴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为期6个月的跟班学习培训。在培训届满评估考核中,我省选派的跟班学习人员团队获评“团队优秀”,5名人员获评“个人优秀”,获评优秀人数和审评任务完成总数在同期参加培训的省级药监局中均排名第一,得到国家药监局充分肯定。自评达到试点工作条件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省药监局于今年6月向国家药监局提出了申报试点的申请。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进一步优化药品审评工作机制和服务流程,确保试点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努力以高质高效的服务吸引更多优质药品企业和产品入赣落户,增强我省医药产业集聚效应,促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尹谱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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