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措施深化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2024-05-24 23:21:04中国质量报佚名查看次数:113
强化监管支撑 筑牢食安底线
福建出台措施深化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本报讯 (陈 永 记者 江 岱)近日,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深化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水平,让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可感知、可评判、可检验。
《通知》明确了4个方面重点工作。
围绕方便消费者选择,全面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以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机关企事业食堂和社会餐饮等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饮经营服务场所为重点,推动主食加工区(间)、菜品加工区(间)、厨房专间、餐用具洗消间、食品仓库等场所,通过设置透明玻璃墙、展示橱窗等进行透明展示,也可以利用摄像头记录过程场景,将卫生状况、工作情景、相关数据等实时展示给消费者,公开公布餐饮服务单位的卫生情况,让消费者自由选择。
围绕畅通公众监督,拓宽多方参与渠道。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广泛邀请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深化“你点我检”活动,广泛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品种及检测项目,公开抽检过程,反馈点检结果。推进“你点我查”行动,聚焦食品安全问题最集中、百姓最关切的地方,用镜头回应民情,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客观评价食品安全状况。
围绕保障群众知情权,强化信息公开公示。全量归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信用福建”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推动12315平台办结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与全国12315投诉信息公示平台自动关联、实时公示。依托福建市场监管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矩阵,及时发布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信息,公开曝光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督促指导企业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公开展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围绕提升群众能力,深化食安科普教育。通过开设食安学校、空中课堂、云上课堂等方式,借助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帮助消费者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辨认食品安全谣言和有害食品的能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反对食品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