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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发现8批次样品不合格

2023-02-13 23:32:50央视新闻佚名查看次数:167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肉制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649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肉制品、调味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牡丹江市东安区美合美福民超市销售的、来自牡丹江市阳明区三虎水果批发部的蜜橘,其中联苯菊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牡丹江市东宁家家乐购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牡丹江市阳明区清玲蔬菜批发的香芹,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伊春市乌马河区周旺天天果菜直营店销售的、来自伊春区七十九号库菜店的韭菜,其中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省营口海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品鲜酱油(酿造酱油),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岗比优特启梦商贸有限公司兴安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岗市龙鹤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龙鹤板肉,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松浦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绿巨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锅酥蔬菜卷(香葱味)(油炸型膨化食品),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污染物问题
  七台河市桃山区名都晓荷塘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餐盘,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二、联苯菊酯: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多种叶面害虫有效,适用作物包括谷物、柑橘、棉花、果树、葡萄、观赏植物和蔬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联苯菊酯在柑、橘中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联苯菊酯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导致。
  (总台记者 郭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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