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台海新闻 >> 查看内容

福建省连江县“五个三”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

2022-11-11 15:43:29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315
药品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能力,全面规范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21年11月份以来,福建省连江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局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试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举措,牵头督促落实,扎实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在开展创建工作过程中,福建省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五个三”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一是发挥三方作用,连江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卫健局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三方共同推进创建工作;二是细化三类标准,针对医疗机构各类别药房面积、场所设置、诊疗项目、药品类别、从业人员数量、设施设备等规模大小情况,分别将全县参与首批创建的147家医疗机构分为A类、B类和C类,并制定三类质量管理制度和验收标准,便于市场监管所针对性指导创建工作;三是强化三项指导,加强会议宣传,通过以会代训和现场观摩,增强医疗机构责任意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加强微信指导,督促各医疗机构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加强上门指导,既提高其管理能力,又对市场监管所干部进行“传帮带”,提高其业务水平;四是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人员管理,改善硬件条件,完善软件材料;五是落实三大举措,强化绩效考核,强化执法办案,强化联合惩戒。

早在今年7月份,福建省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与连江县卫健局联合对147家医疗机构进行验收,连江县医院、黄岐卫生院、丹阳镇丹阳村街中卫生室等139家医疗机构达到规范药房标准。这些药房都能做到“七个好”,即:人员素质好、制度建设好、硬件设施好、购进验收好、管理养护好、药品质量好、档案管理好,在质量管理与人员培训、设施与设备、药品购进与验收、储存与养护、调剂与使用等五个方面均符合规范药房标准,提升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

自规范药房创建以来,监管人员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清理过期药品,管控好近效期药品和特殊药品;督促药房购置药品阴凉柜、药品冷藏柜等设备,提升药品质量,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全县未发生一起药品安全事件。(林雅丽)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6863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