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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厦门市在全国71个DIP付费试点城市评估中排名第一

2022-11-07 15:35:05本站本站编辑查看次数:350
近期,国家医保局DRG/DIP付费方式改革视频会议召开,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通报了101个DRG/DIP试点城市第一轮交叉评估情况。前五位为沈阳、厦门、青岛、淄博、东营。其中,沈阳、青岛为DRG试点城市,厦门、淄博和东营为DIP试点城市。

  厦门市DIP改革综合评估成绩在全国71个DIP付费试点城市中位列第一。据悉,针对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服务特点,以“分值”作为付费基准,把医疗机构收治的住院病种、医师工作量、医疗机构服务量均转化为“分值”,年终根据预算总盘子及分值总量计算分值单价,并由此计算各医疗机构年度可分配的基金总额。

  1.在住院全面推行“病种分值付费”

  根据国家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大数据整合清洗近三年全市全量近120余万份出院病例,以主诊断和手术操作进行客观聚类,根据疾病治疗难度与历史费用情况,设定全市4444个住院病种相应支付分值,大病分值高、小病分值低,实现精准计酬;对精神病、癌症晚期治疗等8个日均费用稳定且需长期住院的病种,采用床日付费方式,破解长期住院病人被推诿的难题,分解住院投诉大幅减少。

  2.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

  全国首创“医疗服务能力分值付费”

  将全市医师门诊日均工作量设为基准支付点数,通过医师“刷脸”核定实际服务时长,同时将医师职称、执业类别及机构区域、类别等影响因素通过系数进行差异化调节;“刷脸”规范医师执业剔除1000多名“挂证”医生,群众就医安全得到保障。

  3.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

  率先推行“项目分值付费”

  借鉴德国、中国台湾地区等地做法,结合医改“重劳务、轻设备”的导向,将医疗服务项目、检查化验、药品、耗材等均按一定标准转换成分值后,根据预算支出、单价及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分配。

  据了解,2021年12年17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具体如下:

  DRG示范点(18个)

  北京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临汾市、辽宁省沈阳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金华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安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湘潭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贵州省六盘水市、云南省昆明市、甘肃省庆阳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统筹区(驻乌鲁木齐市)

  DIP示范点(12个)

  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辽源市、江苏省淮安市、安徽省宿州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赣州市、山东省东营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邵阳市、广东省广州市、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遵义市

  综合(DRG/DIP)示范点(2个)

  天津市、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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