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为保障医务人员安全,厦门率先立法了!
近日,厦门市出台了全国首部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专项立法——《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若干规定》共19条,围绕保障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安全,关心关爱其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突出问题导向,从明确各方职责、完善预防措施、加强应急处置、健全事后救济、落实监督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指的是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值得一提的是,法规在全国率先从立法层面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的概念作出界定,明确职业暴露的损害情形。
《健康县域传播平台》梳理发现,在厦门《若干规定》出台之前,各地方政府和医疗机构针对院感、职业暴露等问题也作出了诸多探索。
比如,在今年1月,福建省福州市福山区人民医院在感染性疾病科开展了“医务人员呼吸道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演练。
5月,山东省青岛市发布《青岛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山东首个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
《办法》针对职业暴露、医护感染、预防院感等实际问题,出台相关规定、安排,保障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
设立职业暴露应急处置专员
职业暴露之痛,未经历者,不解其中味。每一次发生职业暴露,都是亲历者不堪回首的一场噩梦。
以针刺伤为例,2018年厦门市护理学会曾对三个月内厦门市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现状进行调查,全市13家三级公立医院的11201名医务人员接受匿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其中916人发生过针刺伤,发生率为8.18%。换言之,每12位医护人员,就有1个被针刺伤。
李芳(化名)所在的血液科,隶属一家三甲医院。最近她就经历了一次职业暴露。两周前,科室接诊了一位年轻患者,输液完成后,她像往常一样给患者拔掉了针头,在她准备进一步处理之时,患者手臂突然一扬,不慎将刚拔出的针头扎进了左手无名指。
“当时,我的脑子轰的一下陷入了一篇空白。”李芳如是对《健康县域传播平台》说,所幸带我的护士长有经验,立即翻查了患者的各项化验结果,并未出现阳性结果。
“被针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它会让你整个人陷入未知恐惧。”她忧心道。
确实,被针扎一下,只是一道被锐器划伤的小口子,但是对于被扎者来说,却成了一个不得不面对的噩梦。
正是这样小小的误伤,常常让“白衣天使”们的生命游走在刀锋之上,稍有不慎可能就万劫不复。普通的误伤可能没事,但要是遇上梅毒、HIV 和乙肝携带者等,事情就麻烦起来了。
好在,在《若干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了相应要求,对血源性传播疾病感染风险较高岗位的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艾滋病等检测项目纳入其定期健康体检范围。通过设立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的专(兼)职人员、保障个人防护物资、针对性免疫接种等措施规避卫生职业暴露风险事件的发生。
立法意义重大
此前,我国缺乏针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具体的专项法规。厦门《若干规定》出台后,填补了这项空白,对预防、处置、保障作出相关规定,预防减少职业暴露伤害发生的同时,维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若干规定》还配套了相关监管制度和法律责任。如对未按要求提供防护用品、器具或者接种相关疫苗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条款,依据后果不同处以通报批评、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和实习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权益保障同样适用本规定,第三方派遣从事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的职业暴露防护由派遣单位参照规定执行。
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方青教授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该部法规在立法的选题上,展现了立法的高度和精度;在总体框架上,彰显了立法的广度和深度;在制度细节上,突出了立法的厚度和温度。
责任编辑:马源 审核: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