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养老金、医保、工资等有5个变化,快转发给亲朋好友
马上就是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在这个10月份,我们的养老金、医保、工资、失业金、公积金等5个变化也徐徐来临,每个都事关大家的钱袋子,赶紧把这篇文章转发给爸妈和亲朋好友:
第一,居民养老金上调
农民朋友们也别再羡慕职工今年能上涨养老金,因为你们的居民养老金也宣布要上涨,山东从150元增长至160元,那么从10月起,大家每月领到的基础养老金至少有160元。宝鸡市金台区从10月1日起将居民养老金每月再增加17元,为什么这里只是说区呢,因为居民养老金调整不是只有省级才能进行,市县区也可在此基础上为农民继续涨钱,今年宝鸡市级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12.5元,所以,在金台区的享受居民养老金的人,实际今年到10月份每月增加可以一共增加29.5元了。
第二,职工医保缴费和范围调整
襄阳市公布了2022年年度的医保缴费基数,标准分别为下限3450元,上限18000元,从10月1日起实施。与去年相比分别调高了570元和2250元。其中,对于灵活就业者和没有满足终身医保缴费年限的,以个体户的身份退休的人,医保缴费直接按照最低下限每月3450元核算缴纳费用,不再像去年一样参考10个档次来选择缴费标准。虽然现在才公布了缴费基数,但实际是适用于全年的本地标准,所以,之前按月缴费的人,现在面临的还有一项重新核算补差工作,但在7月、8月和9月这段时间的应缴费用,还是按照去年的标准计算,不再重算补缴。
第三,最低工资和失业金上调
云南省今年从10月1日起上调本地的最低工资水平,三个档次分别调整为1900元、1750元和1600元,一档上调230元,二三档均上涨250元,相比一档多涨了20元。最低工资和失业保险金是有挂钩关系的,失业保险金是最低工资的90%,目前云南省也证实了这一调整,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同时进行上调,上调后,失业保险金三个档次分别每月1710元、1575元和1440元。对于坚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目前失业后,符合条件的既可以申领,要求是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的,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
第四,居民医保预缴
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不同,不是按月缴费而是按年预缴,今年就要开始为明年的待遇享受进行“投资”。吉林省2023年居民医保预缴将开启,从10月1日~12月31日,缴费标准全国上调至350元,但具体缴费水平还要参考本地的要求,吉林省目前是360元,明年仍然按照这个标准,所以,现在要为明年的医保缴费,就是每人负担360元。属于明年1月1日~12月31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的困难群体,将分别给予特困群体缴费全额补助、“低保”“返贫”人员130元定额资助的福利,就是说,后两类群体实际自己只需要缴费230元即可,经济压力大大降低,但实际享受的待遇和其他全额缴费的人是一样的。
第五,公积金免申即享
今年受疫情反复的影响,不只是养老、工伤和失业可以缓解,公积金也可以了,海南省从今年8月1日~10月31日期间,没有缴费的视作缓缴,缓缴期间,可以正常申请提现和贷款,买房不受影响。属于已经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由于目前不能正常缴费,不需要申请也能享受缓缴,没有缴纳的月供不会作为逾期处理,意味着,不会产生罚息,或者被视为弃房断供收走房产。但缓缴不等于不交了,缓缴期仅有3个月,从11月份开始,这些缓缴期间的费用要本息全部交付,否则还是会出现逾期问题,大家要牢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