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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月1日起调整部分医保支付额度

2019-03-28 10:25:42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958
  新华网上海3月28日电(记者 龚雯、周蕊)记者从上海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上海市医保将进入2019医保年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从4月1日起,为继续减轻参保职工医疗费用负担,上海市将2019医保年度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51万元提高到53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

  据悉,2019医保年度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门急诊自负段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仍然按照2018医保年度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仍然按照2018医保年度标准分不同年龄档,部分计入到个人账户。

  2019年,上海医保将通过建立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优化长护险试点,提升医保“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效能等多种措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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