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再升级 大病补助最高可达15万元
2019-01-17 10:04:32东南网佚名查看次数:377
福州新闻网1月1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昨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全省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今年再升级,大病补助最高金额可达15万元。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通过职工间的互助互济,在职工发生疾病时,给予一定经济帮助的活动,2006年起在我省各地工会开展。2015年,省总工会建立了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即由省总工会出资,对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住院净自付达一定金额的,再次给予补助,进一步减轻患大病职工的负担。
2016年和2018年,省总工会根据大病补助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了政策调整,连续加大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力度。截至去年10月30日,我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省累计共有1967万人次参加,补助人数达60.23万人次。
今年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又有大利好。1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个互助周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累计自付费用,扣除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后达到5000元以上的,省总工会将按不同档次给予大病补助,最高补助金额达15万元。同时,加上各设区市总工会的相应补助,个人最终获得的补助金可超15万元。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是通过职工间的互助互济,在职工发生疾病时,给予一定经济帮助的活动,2006年起在我省各地工会开展。2015年,省总工会建立了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即由省总工会出资,对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住院净自付达一定金额的,再次给予补助,进一步减轻患大病职工的负担。
2016年和2018年,省总工会根据大病补助制度的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了政策调整,连续加大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力度。截至去年10月30日,我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全省累计共有1967万人次参加,补助人数达60.23万人次。
今年省总工会职工大病补助又有大利好。1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一个互助周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累计自付费用,扣除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后达到5000元以上的,省总工会将按不同档次给予大病补助,最高补助金额达15万元。同时,加上各设区市总工会的相应补助,个人最终获得的补助金可超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