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
2018-09-29 09:36:24黄河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514
实施异地就医直报工作,“一站式”医保服务窗口不断优化,缴费不再分城镇和农村、大人和小孩……今年以来,河津市在一次次具体的改革中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并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随着参保居民个人缴费调高,河津市上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2017年的600元统一提高到2018年的6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从2017年的150元上调至2018年的180元。中央财政补助282元、省财政补助104元,市财政补助20.2元、县(市、区)财政补助83.2元。
据了解,该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以及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其个人无须缴纳年度医疗保险费。在资金缴纳方面,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统一交至村委会,村委会将所筹资金汇总后按时足额上交至河津市农业银行新农合收入户。城镇居民医保一直沿用直接带社保卡或户口簿到建行任一网点缴纳。
今年以来,河津市28.5194万应参保人群中,共有28.2713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农村居民25.937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2.3341万人参加,参保率达到99.13%,较去年稳中有升。该市6485名建档立卡人员中,共有6207人参保。截至7月底,共1266人享受异地住院直报,住院费用3000万余元,医保报销支付1200万余元。(魏娜)
随着参保居民个人缴费调高,河津市上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2017年的600元统一提高到2018年的6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从2017年的150元上调至2018年的180元。中央财政补助282元、省财政补助104元,市财政补助20.2元、县(市、区)财政补助83.2元。
据了解,该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以及经扶贫、民政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其个人无须缴纳年度医疗保险费。在资金缴纳方面,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统一交至村委会,村委会将所筹资金汇总后按时足额上交至河津市农业银行新农合收入户。城镇居民医保一直沿用直接带社保卡或户口簿到建行任一网点缴纳。
今年以来,河津市28.5194万应参保人群中,共有28.2713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其中,农村居民25.9372万人参加,城镇居民2.3341万人参加,参保率达到99.13%,较去年稳中有升。该市6485名建档立卡人员中,共有6207人参保。截至7月底,共1266人享受异地住院直报,住院费用3000万余元,医保报销支付1200万余元。(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