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药店购买15种抗肿瘤药 惠州医保可报6成
2018-08-15 09:56:16惠州日报佚名查看次数:537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实习生王文婷 近期一部影片《我不是药神》倍受社会各界的关注,该片反映了患有肿瘤等重症患者买不起、买不到进口的抗肿瘤药品的现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在其官网公开发布《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抗肿瘤药)住院治疗期间外购和门诊治疗期间用药费用结算相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当定点医院出现药品短缺、无法及时提供治疗所需抗肿瘤药的情况时,肿瘤患者可凭医生开具的“外购药处方”到指定药店购买,药费将纳入我市基本医保的相关政策进行报销,即按照个人自负40%、60%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