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健康扶贫: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
2018-07-13 09:59:39新华网佚名查看次数:317
近日,安徽淮北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该校医院的医务人员来到结对帮扶村濉溪县韩村镇小湖村,开展“送医送药”下乡义诊活动,免费为村民诊断病情、提供医疗咨询,并赠送药品。万善朝摄
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
贫困患者大病不再拖(聚焦·健康扶贫追踪(上))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之一。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在42%以上。两年多来,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851万人,占脱贫人数的34%,健康扶贫成效明显。如何让更多贫困患者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健康扶贫还有哪些难点需要攻克?从今天起,我们推出“健康扶贫追踪”专题报道,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编 者
患大病有保障
落实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351’政策真好。没有它,现在就没有我了。”在安徽省金寨县人民医院健康脱贫专用病房内,患者蒲大姐对记者说。
51岁的蒲大姐是金寨县白塔畈镇桥店村村民,2013年12月查出患有乳腺癌,经手术治疗后基本康复。2016年2月,她又被查出卵巢癌,由于出现腹水,无法手术,只能接受化疗。蒲大姐的公公患有冠心病和脑梗塞,需长期治疗;婆婆左手臂骨折,需有人照顾;儿子还在上学,开支也不小。家庭生活全靠她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14年开始,她家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
2017年,蒲大姐在金寨县人民医院肿瘤科共住院化疗9次,花费近9.07万元,除去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支付,自付3000元,看病负担大大减轻。
蒲大姐所说的“351”政策,是指安徽省在2016年出台的贫困患者看病“351”政府兜底政策,即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看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支付。
为了对贫困人口看病实行全面兜底保障,安徽省出台了“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体系。“三保障”是指提高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水平,如免缴个人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降低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将大病报销病种增加至44种等。“一兜底”是指“351”政府兜底政策。“一补充”是指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病患者1年内门诊医药费用,经过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这样,贫困人口看大病有了封顶线,看慢病的负担也大幅减轻。
安徽省针对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政策,只是全国健康扶贫政策的一个案例。为了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落实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监测显示,2017年全国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比2016年下降了27个百分点。
“现在很多因病致贫返贫的人口是支出型贫困。”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分析,支出型贫困是指一些家庭的老人或孩子得了大病,长期治病需要花巨额费用,一般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难以承受,有的被迫借债看病,因而陷入经济困境。政府在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贫困人口保障十分必要,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贫困患者看病费用。“当然,财政资金给贫困患者看病兜底并不是看病支出全由政府包了,而是要建立科学的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合理治疗、自觉控费,防止资金浪费。”
先诊疗后付费
取消住院预付金,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我到医院后,直接看病,不用先交押金,出院时统一交钱就行,太方便了。”躺在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健康脱贫专用病床上的老徐说。
68岁的老徐是古碑镇南畈村村民,与妻子一起生活,属于低保户。老徐平时患有高血压,这次住院治疗是因为急性肺炎。他告诉记者,有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看病没有垫资压力。
在古碑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大厅墙上的显眼位置,张贴有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介绍和详细步骤,贫困患者一看就明白。
安徽省健康脱贫办主任杨绪斌介绍,省里依托新农合系统建立完善结算体系,省域内全部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面取消住院预付金,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一站式”结算制度,推动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与定点医院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贫困县定点医疗机构应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与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结算,贫困患者取消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的部分。例如,山西省要求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即可直接住院治疗。湖北长阳县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都设立了“一站式”结算窗口,门诊大厅张贴有“一站式”住院流程图、住院报销流程图等内容,贫困患者进入门诊大厅就能看到。
“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减轻了贫困患者的‘垫资’压力和‘跑腿’负担。”王震认为,许多贫困患者患有大病,如果先付费,他们会被高额费用吓到,可能会放弃治疗,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消除了他们的顾虑,有病敢去医院看了。“一站式”结算免去贫困患者去多部门结算的麻烦,提高了财政资金保障贫困患者看病的效率。
分类精准救治
全面启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重点救治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贫困患者
47岁的李某是河南焦作武陟县大虹桥乡南古村贫困农民,患有“怪病”20多年,眼角膜、口腔、食道长期溃烂疼痛,丧失劳动力。通过省市县专家组的救治,她的病情基本痊愈,现在能下地干活了。
2016年底,大虹桥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入村家访时,发现了李某的症状,并上报大虹桥卫生院。该卫生院与医联体成员武陟县二院和焦作市人民医院共同组成专家组到南古村为李某诊治,专家们认为她可能患上了免疫缺陷疾病——白塞氏病。
李某被安排到焦作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口服针对性药物治疗即可,但特效药有一定的副作用,须定期复诊,查血常规、肝功能,根据身体情况及时调整用药。”确诊后,专家给出了最优治疗方案。
通过半年的治疗,李某病情明显好转,但还有复发迹象。大虹桥卫生院通过省级医联体平台联系到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专家,为李某提供了中医诊治方案。通过中西医结合治疗,李某的病基本痊愈。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政策让贫困患者李某重获新生。2016年以来,河南省要求各地对贫困人口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等重大疾病的患者,确定定点医院、诊疗方案和单病种收费标准,开展集中救治。截至今年5月,河南省9种大病需救治1.38万人,已救治1.36万人。
为提高对贫困地区大病救治能力,贵州省成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信息核实组,以村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下村入户,掌握贫困户患大病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省市县三级医院分别成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胸外、胃肠和终末期肾病5个专家组,对贫困人口的具体大病病种逐一进行诊断确认,分类精准救治。
安徽省在摸清贫困患者大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病分类救治工作。除了组织对国家规定的9种大病进行集中救治,还新增乳腺癌、宫颈癌6个病种。县乡医疗机构设置健康脱贫病房,提供绿色就医通道和精准救治服务。省级医院成立22个大病专项救治专家指导组,针对贫困大病患者逐一制定诊疗方案,逐人建立救治台账,做到新发一例救治一例。2017年,安徽省贫困人口住院救治118.86万人次,其中15种大病专项救治3.8万多例。
从全国范围看,2017年2月,国家卫健委全面启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要求各地重点救治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和农村低保、特困人群。同时,要求各省份成立专家指导组,建立健全转诊、会诊、巡诊制度,重点救治疑难重症。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通过大病专项救治,许多贫困患者得到有效治疗,恢复了劳动能力,很有获得感。但是,贫困人口中还有一部分人患有罕见病,比如渐冻人症,救治费用很高,负担很重。“建议适当扩大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让更多贫困患者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申少铁)
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
贫困患者大病不再拖(聚焦·健康扶贫追踪(上))
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举措之一。我国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因病致贫返贫的比例在42%以上。两年多来,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减少851万人,占脱贫人数的34%,健康扶贫成效明显。如何让更多贫困患者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健康扶贫还有哪些难点需要攻克?从今天起,我们推出“健康扶贫追踪”专题报道,希望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编 者
患大病有保障
落实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351’政策真好。没有它,现在就没有我了。”在安徽省金寨县人民医院健康脱贫专用病房内,患者蒲大姐对记者说。
51岁的蒲大姐是金寨县白塔畈镇桥店村村民,2013年12月查出患有乳腺癌,经手术治疗后基本康复。2016年2月,她又被查出卵巢癌,由于出现腹水,无法手术,只能接受化疗。蒲大姐的公公患有冠心病和脑梗塞,需长期治疗;婆婆左手臂骨折,需有人照顾;儿子还在上学,开支也不小。家庭生活全靠她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2014年开始,她家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
2017年,蒲大姐在金寨县人民医院肿瘤科共住院化疗9次,花费近9.07万元,除去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支付,自付3000元,看病负担大大减轻。
蒲大姐所说的“351”政策,是指安徽省在2016年出台的贫困患者看病“351”政府兜底政策,即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看病,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支付。
为了对贫困人口看病实行全面兜底保障,安徽省出台了“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体系。“三保障”是指提高基本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水平,如免缴个人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降低新农合住院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将大病报销病种增加至44种等。“一兜底”是指“351”政府兜底政策。“一补充”是指慢性病门诊“180”补充医疗保障,贫困慢病患者1年内门诊医药费用,经过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这样,贫困人口看大病有了封顶线,看慢病的负担也大幅减轻。
安徽省针对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政策,只是全国健康扶贫政策的一个案例。为了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落实倾斜性医疗保障政策,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的报销比例应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监测显示,2017年全国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平均为16%,比2016年下降了27个百分点。
“现在很多因病致贫返贫的人口是支出型贫困。”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分析,支出型贫困是指一些家庭的老人或孩子得了大病,长期治病需要花巨额费用,一般的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难以承受,有的被迫借债看病,因而陷入经济困境。政府在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方面给予贫困人口保障十分必要,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贫困患者看病费用。“当然,财政资金给贫困患者看病兜底并不是看病支出全由政府包了,而是要建立科学的制度,确保医疗机构合理治疗、自觉控费,防止资金浪费。”
先诊疗后付费
取消住院预付金,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我到医院后,直接看病,不用先交押金,出院时统一交钱就行,太方便了。”躺在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健康脱贫专用病床上的老徐说。
68岁的老徐是古碑镇南畈村村民,与妻子一起生活,属于低保户。老徐平时患有高血压,这次住院治疗是因为急性肺炎。他告诉记者,有了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看病没有垫资压力。
在古碑镇中心卫生院门诊大厅墙上的显眼位置,张贴有贫困患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介绍和详细步骤,贫困患者一看就明白。
安徽省健康脱贫办主任杨绪斌介绍,省里依托新农合系统建立完善结算体系,省域内全部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面取消住院预付金,贫困患者出院时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建立和完善“一站式”结算制度,推动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与定点医院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贫困县定点医疗机构应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与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结算,贫困患者取消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付的部分。例如,山西省要求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即可直接住院治疗。湖北长阳县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都设立了“一站式”结算窗口,门诊大厅张贴有“一站式”住院流程图、住院报销流程图等内容,贫困患者进入门诊大厅就能看到。
“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减轻了贫困患者的‘垫资’压力和‘跑腿’负担。”王震认为,许多贫困患者患有大病,如果先付费,他们会被高额费用吓到,可能会放弃治疗,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消除了他们的顾虑,有病敢去医院看了。“一站式”结算免去贫困患者去多部门结算的麻烦,提高了财政资金保障贫困患者看病的效率。
分类精准救治
全面启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重点救治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贫困患者
47岁的李某是河南焦作武陟县大虹桥乡南古村贫困农民,患有“怪病”20多年,眼角膜、口腔、食道长期溃烂疼痛,丧失劳动力。通过省市县专家组的救治,她的病情基本痊愈,现在能下地干活了。
2016年底,大虹桥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入村家访时,发现了李某的症状,并上报大虹桥卫生院。该卫生院与医联体成员武陟县二院和焦作市人民医院共同组成专家组到南古村为李某诊治,专家们认为她可能患上了免疫缺陷疾病——白塞氏病。
李某被安排到焦作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口服针对性药物治疗即可,但特效药有一定的副作用,须定期复诊,查血常规、肝功能,根据身体情况及时调整用药。”确诊后,专家给出了最优治疗方案。
通过半年的治疗,李某病情明显好转,但还有复发迹象。大虹桥卫生院通过省级医联体平台联系到河南省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专家,为李某提供了中医诊治方案。通过中西医结合治疗,李某的病基本痊愈。
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政策让贫困患者李某重获新生。2016年以来,河南省要求各地对贫困人口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等重大疾病的患者,确定定点医院、诊疗方案和单病种收费标准,开展集中救治。截至今年5月,河南省9种大病需救治1.38万人,已救治1.36万人。
为提高对贫困地区大病救治能力,贵州省成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信息核实组,以村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下村入户,掌握贫困户患大病基本情况,并及时上报。省市县三级医院分别成立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胸外、胃肠和终末期肾病5个专家组,对贫困人口的具体大病病种逐一进行诊断确认,分类精准救治。
安徽省在摸清贫困患者大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病分类救治工作。除了组织对国家规定的9种大病进行集中救治,还新增乳腺癌、宫颈癌6个病种。县乡医疗机构设置健康脱贫病房,提供绿色就医通道和精准救治服务。省级医院成立22个大病专项救治专家指导组,针对贫困大病患者逐一制定诊疗方案,逐人建立救治台账,做到新发一例救治一例。2017年,安徽省贫困人口住院救治118.86万人次,其中15种大病专项救治3.8万多例。
从全国范围看,2017年2月,国家卫健委全面启动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要求各地重点救治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和农村低保、特困人群。同时,要求各省份成立专家指导组,建立健全转诊、会诊、巡诊制度,重点救治疑难重症。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认为,通过大病专项救治,许多贫困患者得到有效治疗,恢复了劳动能力,很有获得感。但是,贫困人口中还有一部分人患有罕见病,比如渐冻人症,救治费用很高,负担很重。“建议适当扩大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让更多贫困患者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申少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