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般诊疗费补助标准提高
2018-05-24 10:12:45唐山晚报佚名查看次数:434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为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方便参保患者就医,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新规定将于6月1日起执行。
提高中药饮片住院支付比例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服用医疗保险范围内中药饮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诊疗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次每疗程10元。
调整部分门诊特殊疾病支付规定。取消慢性肝炎(活动期)和肝硬化病种支付限额不累加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按80%累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按1800元累加;溃疡性结肠炎(活动期)患者使用磺胺类药物发生严重不良反应,需使用目录内其他药品替代的,该病种限额按照累计限额病种年度最高限额10800元执行(与多病种累计限额合并计算)。
简化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手续。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报门诊特殊疾病,除办理入户鉴定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可到市本级公立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市本级参保职工鉴定结果可通过电话、手机APP、市人社局官网或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办理专用证时,不再领取鉴定申请表,不再提供《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专用证申请核检表》。
优化经办规程及手续。市本级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每月1至15日;市本级取消每月1至10日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时间限制,且不再提供诊断证明;市本级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因急重症或其他特殊情形,跨地市转院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可通过电话、传真远程备案或变更备案信息,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开平区、古冶区参保的职工,可到参保地分中心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转诊定点医院和省内定点医院转诊备案业务;报销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和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不再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实行柜员制和延时服务。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大厅医审服务区、征缴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实行柜员制和延时服务。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航天中心医院(北京)纳入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转诊定点医疗机构。 (晓悦 张维星)
提高中药饮片住院支付比例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诊疗费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服用医疗保险范围内中药饮片,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已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诊疗费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次每疗程10元。
调整部分门诊特殊疾病支付规定。取消慢性肝炎(活动期)和肝硬化病种支付限额不累加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按80%累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按1800元累加;溃疡性结肠炎(活动期)患者使用磺胺类药物发生严重不良反应,需使用目录内其他药品替代的,该病种限额按照累计限额病种年度最高限额10800元执行(与多病种累计限额合并计算)。
简化门诊特殊疾病办理手续。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报门诊特殊疾病,除办理入户鉴定和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可到市本级公立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申报;市本级参保职工鉴定结果可通过电话、手机APP、市人社局官网或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办理专用证时,不再领取鉴定申请表,不再提供《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专用证申请核检表》。
优化经办规程及手续。市本级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每月1至15日;市本级取消每月1至10日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时间限制,且不再提供诊断证明;市本级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因急重症或其他特殊情形,跨地市转院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可通过电话、传真远程备案或变更备案信息,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开平区、古冶区参保的职工,可到参保地分中心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转诊定点医院和省内定点医院转诊备案业务;报销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和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不再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实行柜员制和延时服务。市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大厅医审服务区、征缴服务区、综合服务区实行柜员制和延时服务。
扩大异地就医直接转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航天中心医院(北京)纳入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转诊定点医疗机构。 (晓悦 张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