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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先参保、后开工” 农民工工伤“先抢救、后结账”

2017-12-12 09:37:54中原网-郑州晚报佚名查看次数:425
  本报讯 12月11日,省人社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我省将全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着力解决农民工工伤认定难、工伤待遇落实难等突出问题。

  郑报融媒记者 张翼飞
  农民工工伤认定5日可办
  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的,各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一般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60天期限。

  没参保证明的项目不准开工
  对于因生产性事故导致重伤的农民工要“先抢救、后结账”,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积极进行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抢救或治疗。
  今后,我省将努力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前置,房屋建筑、市政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各类建筑施工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凡是没有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一律视为工程安全施工措施不到位,切实做到“先参保、后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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