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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时评:网络手工食品安全须严格执法

2017-11-20 09:38:21正义网佚名查看次数:292
  近期,网上掀起了售卖“手工自制”奶茶的热潮,店铺粉丝量、评论量都很高。记者注意到,这些打着“手工”“自制”旗号的分装奶茶,缺失了一些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个别店主表示产品为“自产自销”,没有生产厂家等信息;有些则信息不全,例如声称奶粉来自新西兰,但产品标签并没有,消费者难辨真伪(11月19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裹着情怀外衣的网红食品层出不穷,不少人出于好奇下单尝鲜,推动了网红食品红极一时。但在众人追捧的背后,时常有网红食品因自主配方不稳定、包装不合规、异地运输难保鲜等问题暗藏质量隐患,导致食品安全缺乏保障。

  前几年,网购手工食品刚兴起时,因缺乏对应法律,导致陷入治理困境。2015年10月,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弥补了这一空白,网络食品交易同样适用食品安全法在其中被明确强调。2016年,国家食药监总局又通过《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逐步走向完善。
  依照现有法律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将被处罚。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若平台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平台赔偿。

  从生产经营者到第三方交易平台,从准入机制到权益保障,可以说现有法律规制网络食品的力度已经空前严格。但至今为何仍不时爆出无资质、包装不规范或者质量不合格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
  原因并不难找: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完善与现实改善之间,还需要强大的法律执行力。毕竟,食品安全问题无法“毕其功于一役”,需要长期常态化的监管,以及应对网购新问题的监管新机制。
  现在,很多网红食品经营者最初职业并非食品行业,但借着网络知名度的传播开始售卖食品,种类单一且坚持不长,往往忽略经营许可证的办理。不少网红食品号称独家秘方,对食材和配方讳莫如深,用户难以获知安全系数。同时,淘宝、微博、微信以及各大电商平台上,食品经营渠道和规模在不断扩充,也无形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各大平台也未对商户公示许可证作严格要求,处于“不追问不出示”的状态,用户投诉、举报等缺乏及时有效的回应。

  发现这些日常问题并不难,难在一一解决。监管部门巡查、抽查时不妨多关注下网红食品,同时联合交易第三方平台构建更为便利高效的预防机制,例如许可证必须公示,食材来源、添加剂等必须标注,进行购前安全提示等等。这些琐碎重复的前期工作并不是徒劳,毕竟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防患未然比亡羊补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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