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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2017-08-25 10:39:07广州日报何颖思查看次数:379
  预计一至四级平均伤残津贴约为3270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 何颖思 通讯员粤仁宣)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关于2017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6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5.5%左右确定,本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适当倾斜特定人群。调整后,预计全省一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平均伤残津贴约为3270元。调整提高的伤残津贴额将从2017年1月1日起予以补发,全省各地要确保在2017年9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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