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医保 >> 查看内容

四川:参加医保贫困人口产生政策内医疗费用将实现全报销

2017-07-06 10:09:01成都日报佚名查看次数:313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受吸烟、过量饮酒、不合理膳食、缺乏体育健身等不健康生活方式的影响,我省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增加,其导致的死亡数占我省总死亡数的88%……”昨日,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我省发布的《四川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部署了未来8年慢性病防治具体工作,降低疾病负担,提高居民期望寿命。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已成为川人的头号“健康杀手”,预防慢性病,能够有效提升个人健康水平,从而提高生活品质。《规划》将我省慢性病防治事业的目标定为,到2025年,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力争30至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的过早死亡率较2015年降低20%,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8.2岁,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

  要实现既定目标,《规划》提出将口腔健康检查纳入常规体检项目,将肺功能检查和骨密度检测项目纳入40岁以上人群的常规体检内容;建立以全科医生为主体,服务团队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二级以上医院协作为支撑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推进基层签约服务;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或明确疾病预防控制科室,即预防保健科,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或明确治未病科等具体内容。

  此外,在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方面,《规划》也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和专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经费进行报销,实现报销比例100%。通过医疗费用减免、医疗救助、慈善捐助、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帮助等综合措施,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诊疗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鼓励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低价药和国产药。(记者 王静宇)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32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