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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7-05-27 11:56:22新浪网佚名查看次数:597
  本文摘要
  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必须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工伤事故赔偿,因此,工伤私了协议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认定为无效。如用人单位未上报工伤事故,则违反了劳动行政管理,可依据相关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但赋予工伤私了协议法律效力,劳动者如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已劳动能力鉴定但处于弱势地位,可能对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情形。劳动者在具有可变更、可撤销清醒时,可在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工伤私了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时,申请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如私了协议被撤销,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在协议未被撤销前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提出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私下与劳动者达成工伤赔偿协议的情况较为普遍。私了协议能较快解决劳资双方的纠纷,私了协议也比较容易履行。但私了协议的赔偿数额往往低于《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赔偿数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受损。劳动者因此起诉至法院,该如何认定工伤私了协议的效力成为争议焦点。

  笔者观点
  笔者认为,不能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全盘认定或者推翻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私了赔偿协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适用民法、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如果存在重大误解、显示公平的情形,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者变更协议。在未被撤销之前,私了协议应当有效。

  私了工伤赔偿具有法律依据。《劳动法》第77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4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区别对待工伤赔偿私了协议的法律效力:

  1、未向主管部门上报+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协议无效[《合同法》第52条第(5)项];2、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协议有效[《劳动法》赋予当事人自行和解权利];3、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启动工伤认定程序,但赔偿金额<法定工伤待遇标准——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在变更或撤销前协议有效。

  律师简介
  戴海龙律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先后在世界500强等企业及律师事务所任职,既对商务有较深的理解,又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作为律师执业以来在诉讼和非诉讼领域均有建树,擅长公司法、劳动法以及婚姻法方面的业务。目前供职于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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