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新闻
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工伤 >> 查看内容

低头族意外频发生 通勤路上受伤不一定算工伤

2017-05-05 14:04:50东方网王晓易查看次数:397
  东方网5月5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随着手机等电子产品越来越普及,人们对它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越来越多“两耳不闻身外事”的“低头族”们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近日,网上爆出一张“男子拿着手机被卡在地铁门和屏蔽门之间的照片”引起网友热议。事实上,因低头看手机而发生意外事故的情况早已屡见不鲜,那么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因看手机而发生意外事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

  事件
  “低头族”频遭意外事故
  根据网上被传的照片显示,该名正拿着手机的男子被卡在了上海地铁四号线地铁车门与站台屏蔽门之间,动弹不得。对此,许多网友表示同情,“这可怎么办?地铁一旦开动,轻则受伤,重则有可能致死!”更有细心网友看到了他手中的手机,表示肯定是“低头”惹的祸,“唉,肯定是上下地铁的时候在看手机!”

  就在一天后,“上海交通”官方微博称,照片中的情况发生在地铁四号线蓝村路站的晚高峰期间,主要是因为此名乘客始终低头看着手机,可能突然发现乘错方向或坐过站匆忙下车才导致这个情况的发生。幸好驾驶员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再次开关站台屏蔽门,他才得以脱险。
  该名乘客虽然因地铁工作人员反应及时得以脱险,但是类似因低头看手机而被地铁门卡住的事情却发生过许多次:2007年,一男子在上海地铁一号线内被夹在屏蔽门和列车之间,列车启动后该乘客被挤压坠落隧道当场死亡;2014年11月6日晚高峰期间,北京地铁5号线上一名女子夹在屏蔽门和列车门中间。列车运行后,她被挤压翻滚,因抢救无效死亡。诸如此类事故屡屡发生,让人不禁发问:通勤路上,“低头族”为何屡屡受伤?

  现象
  消磨通勤时间成唯一目的
  对于“低头族”的现象,本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项调查,调查结果显示,33%的受访者主动承认自己在上下班途中就是一名“低头族”。网友“花蓓”留言表示:“自己每天都是一个低头族,感觉生活已经离不开手机。”而有不少网友则认为自己偶尔会在路上看下手机,不算“低头族”。

  记者在早高峰时段的地铁八号线内发现,整个车厢内虽然人头济济,却并不影响低头看手机。近90%的乘客皆拿着手机或看视频,或玩着游戏,低头不语。一名乘客告诉记者,“上班路上本来就比较困,所以选择看会儿视频,让自己精神一点,避免睡着坐过站。”他表示,自己低头看手机主要原因还是为了消磨上班路上的这段时间。与这名乘客相似,虽然“低头族”们玩手机的理由大相径庭,但他们的目的却出奇一致:消磨通勤路上的时间。

  “我平时就喜欢看书,但是因为工作实在太忙,常常需要加班加点。正好上下班路上闲来无事,就在手机里下好电子书,随时随地都可以看。”外企人事Lily表示,由于自己每天上下班时间都需要挤公交,在人较多的时候根本没法空出手来翻阅纸质书籍,现在在手机内下好电子书,两三天就能看完一本书,对她来说不仅利用了本就闲着的通勤时间,同时还提高了自己的阅读量,一举两得。
  针对“低头族”屡遭事故的原因,Lily一语中的:“一本书看到正精彩的地方,无论如何都想把它看完。同样,不少人都喜欢打手机游戏、看网络视频,一个不注意就沉入其中,必然会不注意身边发生的事情,遭遇意外事故也就不难理解了。”

  提醒
  因“低头”受伤不一定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认定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在低头看手机的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就能算作工伤了呢?根据调查显示,84%的受访者认为“低头族”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不能算作工伤。

  对此,上海唐毅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敏杰认为,这种情况下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应该先给该意外事故“定定性”。“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的关键因素在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如果职工因看手机而受伤被认定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有关部门认为确为交通事故的,那么该职工应被认定为工伤无疑。”
  此外,他还提醒“低头族”们,如果在单位内因看与工作无关的手机内容导致摔伤或者事故的,那么虽然发生在工作场所以及工作时间内,但也不应被认定为工伤。为此,他建议“低头族”们还是应该多多放下手上的手机,抬头看看身边的美好风景。








已有0条评论,共有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时还没有评论...
0.331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