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 有可能被冻结
2017-04-06 11:37:04厦门网吴雪莹查看次数:359
将社保卡转借给他人使用,参保人有可能被冻结社保卡。厦门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关庆勇昨日在厦门市政府官网的“在线访谈”介绍,3月6日开始,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医保反欺诈专项整治工作。
关庆勇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是医保服务过程中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营销、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就医购药等领域和环节的违法违规、欺诈骗保行为。比如,参保人收集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非法获利;将本人社保卡转租、转借他人使用,协助他人骗取医保基金非法获利;将本人社保卡存押于定点医药机构,用于套取非医保物品(包括现金、购物卡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
对违规的参保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冻结其社保卡、指定就医地点、限制刷卡次数;违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市民关心的医保年度快要结束时,医保个人账户和健康账户是否会被清零的问题,关庆勇表示,不存在账户清零一说。
关庆勇表示,在医疗保险年度结转时,参保人员上个医保年度未使用完的个人账户和健康账户实际结余额都可以继续累计到新年度继续使用。其中,健康账户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非医保诊疗项目及药品、个人体检,还可以共济给家人使用,请参保人不要浪费使用健康账户。
关庆勇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是医保服务过程中定点医、药机构的医疗服务、药品营销、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就医购药等领域和环节的违法违规、欺诈骗保行为。比如,参保人收集他人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非法获利;将本人社保卡转租、转借他人使用,协助他人骗取医保基金非法获利;将本人社保卡存押于定点医药机构,用于套取非医保物品(包括现金、购物卡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行为。
对违规的参保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冻结其社保卡、指定就医地点、限制刷卡次数;违规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市民关心的医保年度快要结束时,医保个人账户和健康账户是否会被清零的问题,关庆勇表示,不存在账户清零一说。
关庆勇表示,在医疗保险年度结转时,参保人员上个医保年度未使用完的个人账户和健康账户实际结余额都可以继续累计到新年度继续使用。其中,健康账户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非医保诊疗项目及药品、个人体检,还可以共济给家人使用,请参保人不要浪费使用健康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