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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3年奶瓶奶嘴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23-12-18 20:45:45中国质量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317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奶瓶奶嘴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186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93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涉及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复合膜袋、不锈钢锅、奶瓶奶嘴、竹砧板、茶叶包装等8种产品。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抽查不合格率为1.6%。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往年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1家,该企业产品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不合格率2.5%。本次抽查为生产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0个地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抽查了7个地市8家企业销售的10批次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80家,其中省内企业74家。经检验,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省内生产企业2家,抽查不合格率为2.5%,较上年抽查上升1.2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5%、1.3%、2.5%。

图1 食品接触用纸包装及容器等制品近3年河南省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指标、外观、容量及容量偏差、抗压强度、杯身挺度、渗漏性能、耐温性能、漏水性、跌落试验、端盖脱离力、轴向压溃力、快速泄漏试验、耐破指数、撕裂指数、吸水性、抗张指数、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铅、砷、甲醛、1,3-二氯-2-丙醇、3-氯-1,2-丙二醇、重金属(以Pb计)、荧光性物质、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霉菌等28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主要不合格项目及该项目不合格批次数占该产品不合格总数比例分别为:抗压强度1批次,50.0%;杯身挺度1批次,50.0%。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抗压强度、杯身挺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为节约成本,生产使用质量较差、较薄的原纸,使产品的硬度不够,不能有效承重;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未对产品进行有效出厂检验。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焦作市、郑州市、新乡市等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0批次、19批次、18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0%、5.3%、0.0%,抽查了省内其他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5.9%。

(二)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1批次不合格。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不锈钢理化指标-砷、不锈钢理化指标-镉、不锈钢理化指标-铅、不锈钢理化指标-镍、不锈钢理化指标-铬、其他金属理化指标-砷、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镉、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铅、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噪声等22个项目进行检验。主要不合格项目涉及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布线等。经技术机构分析,造成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布线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的要求理解不够,没有严格按标准的要求对电器设备进行设计和选购材料。

(三)工业和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2个地市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不锈钢理化指标-砷、不锈钢理化指标-镉、不锈钢理化指标-铅、不锈钢理化指标-镍、不锈钢理化指标-铬、其他金属理化指标-砷、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镉、其他金属理化指标-铅、设备结构的安全卫生性、设备结构的可洗净性、设备可拆卸性、设备安全卫生检查的方便性、噪声等2类产品共35个项目进行检验。

(四)复合膜袋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6个地市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复合膜袋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0.0%、0.0%。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指标/感官要求、蒸发残渣/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Pb计)、溶剂残留量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4%乙酸)、邻苯类增塑剂特定迁移量(限PVC材质)、微生物总数/菌落总数、致病菌、大肠菌群、霉菌、阻隔性能(氧气)、阻隔性能(水蒸气)、热封强度等15个项目进行检验。

(五)不锈钢锅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6个地市10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10批次不锈钢锅产品,抽查了5家企业网络销售的5批次不锈钢锅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4家,其中省内企业2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手柄(含盖耳)温升、手柄阻燃性、感官要求、砷、镉、铅、铬、砷等8个项目进行检验。

(六)奶瓶奶嘴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5个地市9家企业实体店销售的13批次奶瓶奶嘴产品,抽查了7家企业网络销售的7批次奶瓶奶嘴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7家,其中省内企业1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均为0.0%。

本次抽查重点对容量偏差、耐沸水性能、耐热冲击性能、抗压变形性能、感官要求、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挥发性物质、锌(Zn)迁移量、N-亚硝胺和N-亚硝胺可生成物、砷、镉、铅、铬、镍等产品17个项目进行检验。

(七)竹砧板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销售领域抽样,抽查了10个地市16家企业销售的17批次竹砧板产品,共涉及生产企业16家,其中省内生产企业1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感官要求、总迁移量、甲醛、二氧化硫、五氯苯酚及其盐类(以五氯苯酚计)、噻苯咪唑(噻菌灵)、邻苯基苯酚、联苯、抑霉唑、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

(八)茶叶包装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本次抽查为生产领域抽样,抽查了45家企业生产的45批次茶叶包装产品,共涉及茶叶包装生产企业20家,其中省内企业4家。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重点对直接接触茶叶的塑料包装的感官要求、高锰酸钾、重金属(以Pb计)、脱色等4个项目进行检验。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依法责令生产销售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督促指导企业查找不合格原因并及时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及证后监管系统,重大事项问题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将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各地要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奶瓶奶嘴等8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情况表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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