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推动本省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争取2020年医药产业总值达1060亿元
2017-03-03 08:37:45新华网蒋巧玲查看次数:684
新华网福州3月2日电 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政府获悉,福建省近日印发了《福建省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福建医药产业总值争取达到1060亿元,同时,争取将本省生产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布局优化
产业总值目标1060亿元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福建医药产业总值或达1060亿元。其中,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60亿元,年均增长高于11%;药品流通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高于10%。
同时,力争到2020年,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医药生产企业1家,10亿-20亿元医药生产企业2家,5亿-10亿元的医药生产企业20家。
为推动该目标,福建将根据各地市的特色,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其中,厦门发挥厦门区位和资源优势,规划建设“生物医药港”,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小分子药物及原料药等产品;福州打造以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新药研发为主要功能的现代化医药产业集中区;三明重点推动沙县金沙园生物医药集中区和明溪县生物医药产业集中区;宁德则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努力建成现代化的海西中药饮片生产基地。
产品提质
推动本省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方案明确提出,福建将加快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到2020年,培育10个以上单产品销售额1亿元以上重点品种,其中2个以上单产品年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
同时,积极争取将本省生产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增补进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本省生产的3类及以上化学药品、6类及以上中药和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此外,福建还将大力推动中药现代化,推动中药产业链不断完善。到2020年,争取培育5家以上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企业、3家以上中药材产地精深加工企业。
推动创新
鼓励来闽创办医药研发机构
为提升创新能力,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强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商业模式创新。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福建将重点培育10个以上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大中型医药企业(集团);建设省级医药重点实验室达到18个、省级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5个、省级医药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达到5家、省级医药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8家。
为此,福建进一步完善福州、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器功能,创新医药研发模式;鼓励来闽创办或合办医药重大研发机构;支持医药企业引进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聘请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等。
同时,鼓励引导大中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向居民社区和村镇延伸销售与配送网络,增强对农村市场的辐射能力,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
布局优化
产业总值目标1060亿元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福建医药产业总值或达1060亿元。其中,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60亿元,年均增长高于11%;药品流通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亿元,年均增长高于10%。
同时,力争到2020年,年产值超过20亿元的医药生产企业1家,10亿-20亿元医药生产企业2家,5亿-10亿元的医药生产企业20家。
为推动该目标,福建将根据各地市的特色,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
其中,厦门发挥厦门区位和资源优势,规划建设“生物医药港”,重点发展基因工程药物、小分子药物及原料药等产品;福州打造以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新药研发为主要功能的现代化医药产业集中区;三明重点推动沙县金沙园生物医药集中区和明溪县生物医药产业集中区;宁德则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努力建成现代化的海西中药饮片生产基地。
产品提质
推动本省药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方案明确提出,福建将加快产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到2020年,培育10个以上单产品销售额1亿元以上重点品种,其中2个以上单产品年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
同时,积极争取将本省生产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增补进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本省生产的3类及以上化学药品、6类及以上中药和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此外,福建还将大力推动中药现代化,推动中药产业链不断完善。到2020年,争取培育5家以上中药材产地初加工企业、3家以上中药材产地精深加工企业。
推动创新
鼓励来闽创办医药研发机构
为提升创新能力,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强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商业模式创新。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0年,福建将重点培育10个以上科技含量高、竞争能力强的大中型医药企业(集团);建设省级医药重点实验室达到18个、省级医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5个、省级医药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达到5家、省级医药企业技术中心达到28家。
为此,福建进一步完善福州、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孵化器功能,创新医药研发模式;鼓励来闽创办或合办医药重大研发机构;支持医药企业引进高层次管理和技术领军人才,聘请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等。
同时,鼓励引导大中型骨干药品流通企业向居民社区和村镇延伸销售与配送网络,增强对农村市场的辐射能力,实现药品流通对基层的有效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