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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欺诈可入刑 多家用人单位撤销虚假事故申报

2017-02-14 10:48:45长沙晚报舒薇查看次数:347
  自本报刊发曝光工伤保险骗保案例以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一些用人单位结合案例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撤销了虚假工伤事故申报。
  某物业管理公司水电维修工雷某,谎称因工地加班,雨天驾驶电动车路滑摔伤,公司未经深入调查,为其办理工伤事故申报手续。今年1月,雷某所在公司在进一步了解到骗取工伤保险行为是刑事犯罪后,深入调查雷某受伤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工伤申报条件,立即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撤销工伤认定的申请。接到报案后,市人社局经过调查证实存在骗保行为,立即撤销了雷某的工伤事故申报,并对雷某骗保行为予以通报。
  “工伤欺诈可入刑。为有效实施欺诈控制,堵塞漏洞,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促进工伤保险健康运行、持续发展,我们将对工伤保险欺诈行为进行曝光!”据了解,自本报刊发曝光工伤保险骗保案例以来,市人社局已接到5起自主撤销虚假工伤事故申报的报告。

  案例
  以假发票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唐某,女,某小学在职教师。认定工伤后,于2016年10月到工伤保险窗口申请报销受伤期间的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部门审核发现发票有异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发票7张共计17351元,均为假发票。目前该案已由人社局多部门联合调查取证,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非直系家属骗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孙某,男,在工地意外死亡,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亡。孙某的伯父、伯母伪造身份证明材料,以孙某父亲、母亲的身份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长沙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经实地调查核实,发现了孙某伯父、伯母的骗保事实。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对相关人员的骗保行为进行进一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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