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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黑诊所”大出血死亡 时隔10年非法行医者被批捕

2017-02-11 10:39:31央广网孙莹查看次数:485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老话儿讲:“女人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走一遭”,不在正规医院生产,更是加大了产妇的风险。10年前,也就是2006年6月的一天,37岁的余女士在北京潘家园南磨房村的一个无名诊所生产,因为产后大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多年以后的今天(10日),当年参与为她接生的闵加珍因涉嫌非法行医罪,在北京朝阳法院接受审判。
  55岁的闵加珍,只有初中文化,当初她和姐姐、姐姐的儿媳从安徽省芜湖老家一起到了北京,在潘家园南磨房的一个村子租房开了家小诊所,三人中,只有她的姐姐在老家县医院接受过培训,做过乡村赤脚医生,她和姐姐的儿媳妇,没有过任何专业的培训。法庭上,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将她的回忆拉回了2006年6月12日那个可怕的时刻。

  “2006年6月12日4时许,被告人闵加珍为怀孕妇女余某某(女,殁年37岁,江西省人)接生,后余某某产后大量出血,被送往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余某某符合产后羊水栓塞死亡。被告人闵加珍后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取得家属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闵加珍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闵加珍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庭审后,再次提起当时的情况,闵加珍嚎啕大哭。
  闵加珍反复说,她以为把产妇送到医院能够抢救活,在发生大出血的情况下,她首先提出要把产妇送到医院,一路上她在车的后排座扶着产妇,让产妇靠在自己身上,最大的愿望就是医院能够把她抢救活,她在医院被警方抓获。可是,为何时隔10年,才被起诉受审呢?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介绍,当年,闵加珍家属向产妇家属一次性赔偿了15万元,取得了产妇家属的谅解,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取保候审。她以为,走出了看守所,就没事了,“她认为这个案子已经赔偿家属,也取保了,回老家案子就销了。当时留的是北京手机号,过一段时间停机了,也不打算用了,没再用,当时也就联系不上了。”

  当年,案子被移送到检察机关之后,被取保候审的闵加珍找不到了,检察院退回案卷后,闵加珍被批捕,之后,公安机关对她进行网上追逃。
  律师表示,“她说在10年期间基本没有用过身份证,所以一直没有找到她。突然间,当地公安找到她,问她什么事,说是这件事,因为她在十年间也没有其他事。”
  闵加珍最后哭着请求法院给予轻判,因为她的父母已经近90岁,她希望能陪伴父母走完生命最后的历程。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近年来,“黑诊所”引发的悲剧时有发生,“黑诊所”里绝大多数是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假医生”,多数未接受过医学专业知识学习,无临床工作经验和技术,由于其医疗技术、业务水平、医疗设备等原因,误诊延误抢救时机、错诊加重患者病情,给患者生命带来极大的危害。同时多数“黑诊所”使用伪劣的医疗器械和药品、滥用抗菌素或激素、乱丢医疗废物传播疾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
  在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黑诊所查处力度的同时,也呼吁广大公众,有病还是到正规医院就诊。不要因为侥幸,无视自己的健康和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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