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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陆生纳健保仅限有学位者 不包含交换生

2016-11-04 09:24:24中国新闻网佚名查看次数:454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林全今天与民进党“立委”召开便当会,讨论学生纳保议题,行政部门发言人徐国勇会后说,会中决议“修法”条文,包括大陆学生、“外籍生”赴台就学拿学位,自付全额保费,交换生并不在纳保范围内。
  台当局日前决议,大陆学生比照“侨外”学生,纳入健保体系;基于当局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保险的公平性,“侨生”、“外籍生”与大陆学生的保费应全额自付,但“修法“前已赴台就读的“侨外生”权益将不受影响。
  今天便当会进一步讨论修文内容,徐国勇会后转述,会中决定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经许可来台就学之学位生”,并依规定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者,自付全额保险费;短期赴台的交换生不在纳保范围内。

  此外,条文施行前已赴台就学,并依规定参加健保的“侨生”及“外籍”学生,其保险费负担依修正前条文计算,至学位完成日止,也就是仍可享有4成保费补助。
  至于先前决议,若机关有政策考虑,针对特定地区或家境清寒学生提供协助者,应自行编列计划经费,徐国勇表示,今天会议中并未讨论。
  徐国勇表示,由于目前立法部门已有相关提案,可能交由“立委”提案“修法”,希望能在立法部门这会期完成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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