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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检测结果还康师傅清白:饮用水氮气为食用级

2016-04-26 09:32:24人民网顾姝姝查看次数:406
  编者按:随着公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关注,消费者监督举报意识随之提高,但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普工作仍然滞后,消费者对于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疑虑导致一些失实的举报频频现诸媒体,更有一些职业打假人以此为生,这固然会让不法企业风声鹤唳,无容身之地,但同时也令很多正规的食品企业备受困扰。企业一旦被举报,声誉及经营必受严重影响,但若举报不实,举报人也不需承担多少责任,导致了举报行为缺乏约束和规范。因此,政府相关部门亟需出台相应措施,规范举报行为,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康师傅饮用水被实名举报涉嫌使用工业氮气一事有了最新进展。4月25日,经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检测,康师傅饮用水生产厂家南京顶津食品公司所使用的氮气经抽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氮气》的标准,确认其为食品添加剂氮气。
  4月18日,在接到南京市民杨先生举报南京顶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悦包装饮用水”可能使用了非食品级氮气的信息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在生产车间内,执法人员发现了2罐液氮并进行封存,同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证照及索证索票情况。

  “从南京顶津食品公司提供的销售合同及相关索证索票材料上看,该公司所使用的液氮是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有限公司生产,为食用级液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该公司提交的经浙江省卫生厅备案的企业标准中,也明确了其生产的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可充氮灌装。”
  据江南大学食品学院老师成玉梁介绍,滴入食品级液氮是灌装工艺中较常见的做法,其作用是形成内压支撑罐体,从而方便运输,同时将饮料装瓶时遗留的空气排除,让产品质量更趋于稳定。据了解,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明确,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助加工剂名单(不含酶制剂)中含有“氮气”。同时,《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明确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为进一步确认举报对象所用液氮的性质,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派执法人员前往空气化工产品(南京)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公司主要生产工业氮、食品级液氮、高纯氮等氮气。此外,该公司提供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添加剂氮气等资质证书。
  “南京暂时没有检测氮气的权威机构,我们就委托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封存的两罐液氮进行了采样检测。”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有关人士表示。4月25日,经该院检测,抽检的氮气符合GB2920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的标准,确认其为食品添加剂氮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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