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困难病患器官移植可获补助
2016-04-07 09:06:16厦门日报卢漳华 吴耀东查看次数:459
工作人员慰问困难群众,并登记相关信息。(同安区民政局 供图)
同安的贫困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进行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可再获最高2万元救助——记者昨日从同安区民政局了解到,同安区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通过整合社会救助资源、设立两级窗口、扩宽救助渠道、强化脱贫救助、扩展救助范围、强化救助监管等方法,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让更多需救助的群体得到关怀。其中,对因重大疾病进行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困难群众予以补助的做法,在全市各区中还是首创。
专门出台办法 扩大大病补助范围
对器官移植骨髓移植进行补助,最高两万元
近年来,尽管医疗保险为重大疾病患者报销了相当比例的医疗费用,但是器官移植和骨髓移植费用并不在报销范围内。对于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来说,动辄数十万的费用是“天文数字”。
针对这一情况,同安区专门出台了补助办法:“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家庭成员中因患尿毒症、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实施器官移植或骨髓移植的,在正常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补助后,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万元重大疾病专项救助金。”
“器官移植不在医保范围内,但价格却十分昂贵,这次扩大大病救助范围,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够换得起器官,多一分活下去的希望。”同安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扩大疾病救助范围之外,同安区还建立起危房改造机制,提高了助残扶孤的力度。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困难群众,因为居住危房而需要修缮、新(翻)建的,将分别给予最高2.5万元和5万元的资金补助。此前,同安区已经改造了100多户危房。另外,同安区现有未成年孤儿40名,除了每月发放1525元的孤儿养育金外,还将给予每个孤儿每年3000元的助学金,直至其完成学业。首批助学金将在今年八月份发放。
三位一体救助体系
13个社会救助成员单位
构筑统一的救助平台
以往政府的扶贫救助工作,分散于各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常常出现救助重复、遗漏等问题。在同安区新构筑的救助体系中,这一问题也将得到解决。据了解,同安区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同安区民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司法局等13个社会救助成员单位将共享信息,构筑统一的救助平台。对于救助事项较为复杂,难以由一个部门承担的,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召集相关部门共同商议,确保“救急难”问题及时得到处理。
除了政府层面的救助,同安区还将从社会和家庭两个层面,拓宽救助渠道,强化脱贫救助,真正实现“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在社会层面,除了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济困、赈灾救孤、扶老助残、助学助医等救助活动之外,还将购买服务支持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工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重点为贫困对象、残障人士、高龄老人等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生活帮扶、精神慰藉、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服务。
在家庭层面,针对困难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因病因残致贫家庭等困难家庭,同安区将通过就业(创业)帮扶、免费培训帮扶、输出转移劳动力帮扶、提供公益性岗位帮扶和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帮扶等方式,帮助受助家庭提高自身“造血功能”,早日摆脱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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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救助体系
同安区从社会和家庭两个层面,拓宽救助渠道,强化脱贫救助,真正实现“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