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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环卫处两名干部为何被提起公诉?

2016-03-24 11:28:57厦门网韩超查看次数:576
  昨日傍晚,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消息:厦门市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原主任李天送(正科级)、原财务科科长任煜秋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终结,近日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天送、任煜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李天送、任煜秋,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天送、任煜秋身为受国家机关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理公务,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均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天送利用担任厦门市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的职务便利,被告人任煜秋利用担任厦门市思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财务科科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均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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