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不提倡社会力量紧急救援阶段自行进灾区
2015-10-25 14:54:57厦门日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445
据新华社电 23日举行的民政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救灾司副司长杨晓东介绍说,自2008年地震以来,社会力量逐渐成为我国救灾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调联动、共同应对”的救灾工作格局。
10月8日,民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杨晓东表示,这是政府主管部门首次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纳入政府规范体系。
针对意见中指出的,在紧急救援阶段,要突出救援效率,不提倡其他社会力量自行进入灾区。杨晓东表示,社会力量具有组织灵活、服务多样的特点,更应在灾后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阶段深入灾区,针对妇女、儿童及信教群众等提供个性化的帮助。这也有助于解决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缺乏持久性和一些救灾项目与政府职能重复的问题。
10月8日,民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的指导意见》。杨晓东表示,这是政府主管部门首次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纳入政府规范体系。
针对意见中指出的,在紧急救援阶段,要突出救援效率,不提倡其他社会力量自行进入灾区。杨晓东表示,社会力量具有组织灵活、服务多样的特点,更应在灾后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阶段深入灾区,针对妇女、儿童及信教群众等提供个性化的帮助。这也有助于解决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缺乏持久性和一些救灾项目与政府职能重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