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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为深化县级医改再加力

2015-09-23 15:17:09健康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519
   本报讯 (特约记者焦晓宁)日前,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指出,将县级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前往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科主任,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
    该省要求,各市、县政府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到2017年,基本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和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全科医学科,建立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和医务人员定期交流机制。今年年底前完成以县为单位的核编工作,对编制内外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该省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全面落实县级公立医院财政投入政策,确保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综合补贴等财政补助到位的同时,将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围绕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切实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和学科建设。推广医疗集团、医疗联合体和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模式,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公立医院工作,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前往县级公立医院担任院长或业务副院长、科主任,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管理能力和学科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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