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发布消费提示
2015-09-25 09:20:20健康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82
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中秋佳节临近,9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要求月饼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所销售的月饼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各级食药监管部门要以月饼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国家食药总局特别提示,该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广大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
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根据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加大月饼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月饼等食品要严格依法、及时召回和处置,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月饼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月饼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经营者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和来源不明的月饼,禁止对月饼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人参月饼”“燕窝月饼”“虫草月饼”……各种宣称具有保健养生功能的月饼在网络上并不少见。记者在一家大型销售网站搜索发现,一款“保健野菜月饼”宣称,月饼馅料里的野菜“富含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20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和营养成分,食疗功效更有特色”。另一款“木糖醇月饼”则贴上了“糖尿病食品”的标签,商家甚至宣称“饼皮和馅料里的绿茶可以清理血管,降血压”。
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要根据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加大月饼等食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月饼等食品要严格依法、及时召回和处置,严肃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者要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从事月饼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月饼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经营者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和来源不明的月饼,禁止对月饼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据了解,“人参月饼”“燕窝月饼”“虫草月饼”……各种宣称具有保健养生功能的月饼在网络上并不少见。记者在一家大型销售网站搜索发现,一款“保健野菜月饼”宣称,月饼馅料里的野菜“富含氨基酸、维生素、矿物质等20种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和营养成分,食疗功效更有特色”。另一款“木糖醇月饼”则贴上了“糖尿病食品”的标签,商家甚至宣称“饼皮和馅料里的绿茶可以清理血管,降血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