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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择期手术前门诊检查可报销

2015-08-17 10:05:34健康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449
    本报讯 记者黎 军 特约记者张立斌近日从重庆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市启动择期手术术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试点工作,首批确定宫颈癌、胃癌、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髋关节置换术等24个病种,明确了各个病种纳入医保报销的门诊检查项目。
    据悉,试点从今年7月起执行,实施对象包括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择期手术患者,试点医院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新桥医院、大坪医院6家。试点病种包括妇科、普通外科、心外科、心内科、骨科、小儿外科的24个病种。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点医院,因病入院后经检查需择期进行手术的参保患者,在入院后到术前的时间段内可出院在家休养,期间如因需要产生的门诊检查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此前,患者为能报销这部分费用,不得不在入院后至术前的时间段内住院,光是每天的床位费、护理费、空调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实施择期手术术前门诊检查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试点,既减少了病床的资源浪费,又为患者节约了费用。
    据介绍,本次试点是重庆市将符合条件的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费用视同住院报销后,再次扩大门诊视同住院报销项目。同时,该市规定3种术前检查费用不纳入本次试点报销范围:一是出具住院证前,为确诊病情所进行检验、检查的费用;二是患者在门诊检查时筛查到患有某些疾病暂不宜手术,但因存在入院指征被收治入院进行非手术治疗产生的术前门诊检查相关费用;三是未住院患者术前门诊检查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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