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推行“5+3”住院医师规培模式
2015-07-07 09:31:08健康报本站编辑查看次数:648
本报讯 (特约记者焦晓宁)日前,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陕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从今年开始,该省启动“5+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到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必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该省采取的“5+3”培训模式是指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要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安排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训。住院医师完成规范化培训后,按照国家规定可申请进入相应专科医师培养阶段。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实施意见》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口腔、中医)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
陕西省规定,从2020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培训时间,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
该省采取的“5+3”培训模式是指完成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的毕业生,要在培训基地接受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对象包括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安排全科及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培训。住院医师完成规范化培训后,按照国家规定可申请进入相应专科医师培养阶段。对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培训对象,颁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实施意见》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逐步扩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指临床、口腔、中医)研究生招生规模,加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
陕西省规定,从2020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聘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必备条件;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聘用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培训对象到基层实践锻炼的培训时间,计入本人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累计服务年限。